河北理工大学关于2010年春季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近几年,由于毕业研究生就业、升学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压力较大,今年我校的学位授予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为确保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 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的导师、申请学位人员:
| 工作环节 | 完成时间 | 主管部门 |
| 毕业资格审查 | 2009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 各学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
|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学位办公室 | |
| 论文格式审查 | 学位办公室 | |
| 论文预答辩 | 各学科 | |
| 论文送审 | 2010年1月底前,其中匿名评审论文于2010年 1月 15日 前提交 | 各学院、学位办公室 |
| 论文答辩 | 2010年3月 1日 前 | 各学院 |
| 学位申请者提交学位答辩材料 | 2010年3月 7日 前 | 各学院 |
| 学位论文和个人信息提交 | 2010年3月 7日 前 | 校图书馆
校学位办公室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 | 2010年3月 15日 前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 学位申请材料接收审核 | 2010年3月 20日 前 |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校学位办公室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 | 2010年3月底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一、毕业资格、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申请者执《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表》(2009年10月9日更新模板文件中的“硕士学位申请表”)到培养办公室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包括政治表现审查和个人培养计划和成绩审查,审查合格后,申请者执《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表》到学位办公室进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和格式审查。
二、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查
根据2009 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对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 在论文答辩前,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接受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硕士论文的检测在预答辩之前进行,毕业研究生将其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 文档)提交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北楼310 室),由学位办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位办将检测结果通报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 学位论文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如果文字复制比超过20%,允许修改论文再检测1次,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仍超过20%,研究生继续修改论文、延期答辩;如果论文的文字复制比超过20%仍坚持申请答辩的,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定其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最终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论文格式审查
毕业研究生提交审查合格后的《河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和纸制硕士论文办理手续。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硕士论文格式审查合格后方能送专家评审,第一次审查如出现三处以上错误即退回修改,如第二次评审中仍发现三处(含三处)以上错误,则延期答辩。格式审查合格后进行论文预答辩。
四、论文预答辩
1. 我校所有硕士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由所在学科组织的预答辩。预答辩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博士学位获得者组成,预答辩主要考察硕士论文是否合格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预答辩小组应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在《河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
2. 预答辩审查的内容包括:论文是否有创新;实验手段是否先进,数据是否可靠;工作量是否达到要求(正文篇幅在50页以上);基础、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知识是否扎实、广泛;论文写作水平;中、英文摘要、结论是否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参考文献是否合格(格式是否规范、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3、五年内参考文献不少于1/3)。
3. 预答辩不通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评阅。预答辩提出的原则性问题,研究生必须按要求修改;专家就论文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应登记备案,正式答辩时应审查。
4. 通过预答辩后,研究生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秘书)领取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论文送审。匿名评审论文根据有关规定装订,报学位办公室送审。
五、论文评阅
1. 导师应在答辩前1个月内完成论文审查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
2. 学位论文至少在答辩1个月前送达评阅人评阅(匿名评审论文应在2010年1月15日 前提交),评阅人要对论文是否需要修改、是否可提交答辩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密封传递),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3. 学校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全日制研究生的硕士论文进行抽检(名单另行通知),抽检论文的 2名评阅人全部采用匿名送审,评阅人姓名保密。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的硕士论文一律匿名评审。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评阅人评语出现否定时(需做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延期答辩,修改后的论文须提供论文原始件和修改说明。
4. 正常送审的论文评阅人由所在学科或导师提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办公室批准。
六、论文答辩
1. 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安排指定各答辩委员会秘书(以下简称答辩秘书)并支付相关报酬。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具体答辩事宜。包括以下材料:
(1)由导师填写好的“河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学术评议书”;
(2)2个专家的“河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底稿)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档备查)。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2.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要在答辩前2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3. 答辩委员会主席按照规定的答辩程序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秘书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组织答辩,收集、整理全部答辩材料。
4.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经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不合格的,硕士论文可在一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会议应有详细记录。
5. 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落实。
七、申请学位材料的报送
硕士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1周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办公室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模板文件中的“申请硕士学位上交材料清单”) ,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相应学位。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综合衡量学位论文的评审及答辩情况对申请人员进行排序,做出接受或不接受申请的决定后,将申请学位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和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排序一并报学位办公室。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审批学位会议,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和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中过半数委员通过方可授予学位。
十、其他事宜
1. 论文模板文件已经更新,请根据新模板撰写论文;
下载地址:http://yjsxy.heut.edu.cn/html/2006-7- 16/2006716164510.htm
2. 由于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工程硕士)的答辩不确定性较大,请各学院与导师核实本单位能够完成论文答辩的人员名单,督促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3. 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工程硕士)必须在进行论文答辩前交清各种费用方能够进行申请学位的各项工作。
4.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50号文件精神,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学位证书所用照片由个人提交。请2010年获得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将电子照片在2月底前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heut.edu.cn,如不能按时提交合格照片,个人的学位信息将不能注册,建议到中国图片社各地分社拍摄注册用照片。(地点和联系电话见http://www.cdgdc.edu.cn/zhxx/zpcjdz)
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照片采集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照片必须与学位证所贴本人照片一致(需同时提交2寸免冠正面彩色纸版照片)。
(2)用姓名+本人身份证件号码作为照片电子版文件名。
(3)图片尺寸:宽150×高210像素,大小:≤15 kB;格式:JPG。(4)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河北理工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 10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