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高级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置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学校从事实验专业技术的人员。
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6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2、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两门实验课教学工作;
2、对难度较大的实验能进行有效地指导,妥善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对精密仪器与大型设备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三年以上优秀;
2、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指导书、参考资料四万字以上;
3、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4、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
2、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
3、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及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破格条件 对在实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取得实验师资格二年以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获省长特别奖(前七名);
2、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七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省级社会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论文四篇以上,著作一部以上);
4、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获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