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6-30 10:28 | 来源:医学论文发表 | 阅读 402 views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 2003 〕 8 号
各市、省直各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试行 ),已经 2003 年 8 月 14 日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于 2004 年 1 月 1日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河北省职改办,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 00 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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